當您進入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募網站(以簡稱「本網站」)登錄個人履歷資料時,請先詳細閱讀「個人履歷資料登錄規約」之全部內容,並於充分了解且同意遵守以下規定後再登錄,並簽署本同意書。於下列規定中,您以「本人」或「當事人」簡稱;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中華航空」簡稱;中華航空之子公司與關係企業則以「中華航空關係企業」簡稱。

第一條:告知事項

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本網站公告以下告知事項:

  1. 非公務機關名稱: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 資料蒐集之目的:甄試資料審核以及考試安排、人事資料庫維護。
  3. 個人資料之類別:識別類、特徵類、家庭情形、社會情況、教育、技術或其他專業、受僱情形、健康狀況。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同意中華航空於接獲當事人報名資料後,自當事人登入日起,一年內皆可處理、利用當事人之個人資料;如登錄人事資料於本公司人才庫〔含華航離(退)職客艙組員人才專區〕者,同意中華航空於接獲當事人人事資料後,自當事人登入日起,三年內皆可處理、利用當事人之個人資料。
  5.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中華航空及中華航空關係企業。
  6.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中華航空及中華航空關係企業之所在台灣地區。
  7. 個人資料利用方式:網際網路、電子郵件、電話聯繫、書面及傳真。
  8. 當事人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當事人得透過本網站提供之平台,進行閱覽、新增、更正或補充履歷表內容,當事人之履歷資料將於填寫完成後立即進入中華航空徵才網頁。有關查詢、請求製給複製本,或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履歷表內容部分,當事人可以電子郵件將需求送至CAL_RECRUIT@china-airlines.com。
  9. 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時,不提供將對其權益之影響:本網站所登錄之履歷資料及內容係本公司為招募人才之用,當事人若不提供個人資料,中華航空將無法進行人才招募之內部審核,如此將影響當事人應徵或任職機會。

第二條:履歷資料蒐集、處理之利用

本人同意將本人於本網站登錄之履歷表及內容,無償且不附帶任何條件提供予中華航空作為以下特定目的之處理或利用:

  1. 依前條規定提供中華航空作為招募徵才之用。
  2. 若獲得中華航空任用後,將轉入中華航空之人事資料庫。
  3. 其他另經過本人以書面、電子郵件、傳真、網頁點選按鈕同意之特定目的之處理或利用。

本人應徵中華航空之招募職缺,同意授權中華航空執行職前調查、檢閱並驗證體檢報告、英檢成績,以及查核本人所填具之現在或過去學、經歷等資料之正確性與完整性,以做為徵才評估之用。另,同意中華航空照相(拍照)及使用,並配合公司所需繳交各項資料及證件。

第三條:資料不實登錄之處理

本人保證本人所登錄之履歷表內容均屬事實以及本人所提供之報告或文件均屬真實,若有資料填寫不實、欺瞞、冒用、假造或變造,願接受中華航空取消本人之參與甄試資格、錄取資格或受雇後無條件解雇之處分。如因此而致中華航空或中華航空關係企業受有損害,本人願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四條: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本人同意中華航空得將其合法蒐集、處理及利用之本人履歷表及其內容之個人資料,基於人才招募、甄試安排、人才資料庫留存及任用後轉入公司人事資料庫之目的,予以揭露、轉介或交換予中華航空關係企業之成員交互運用、處理或利用,但前開資料應妥善管理及運用,且中華航空及中華航空關係企業之成員應確保本人所提供之所有資料,皆受到中華航空及蒐集、運用、處理或利用該資料之各該中華航空關係企業之成員有關隱私及個人資料之安全及管理等規定之嚴格保護。

第五條:其他約定

  1. 本人同意中華航空之個人履歷資料登錄規約及相關網頁內容,具有與書面相同之法律效果,本人同意不爭執其形式與實質內容之真實性及有效性。當個人履歷資料登錄規約修訂後,若本人繼續使用本網站或中華航空提供之甄試徵才、人才招募或任用機會時,即視為本人已閱讀、瞭解並默示同意修訂後之內容。
  2. 本人明瞭本網站所公佈之使用條款或規定及隱私權政策或規定等,亦構成個人履歷資料登錄規約之一部分,作為個人履歷資料登錄規約之補充規定,本人亦已詳細閱讀並同意遵守之。本人同意中華航空保留隨時修改或變更該等條款或規定及隱私權政策或規定之權利,其內容應以中華航空公佈於本網站者為準。